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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律师-政府项目违法分包如何处理

金山律师 发表时间:2022-06-22 15:18:41

政府承包的工程,承包人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 但除总合同规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 在施工总承包的情况下,建设项目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商完成。
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应当按照总承包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对总包商负责。 总包商和分包商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商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
第六十七条 承包人将承包工程分包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 整顿业务,降低资质等级; 认证。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分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工程造成的损失,与接受分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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