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律师刑事辩护案例三合同诈骗罪
金山律师 发表时间:2024-11-27 14:22:52
案例三:合同诈骗罪
案情简介: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在与多家合作企业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后,收取了对方支付的预付款项共计 500 余万元,但因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资金链断裂,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向合作方交付货物,且在合作方多次催促下,王某隐瞒公司真实经营状况,编造各种理由拖延交货时间。合作方感觉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被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并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辩护过程:
王某的辩护律师深入调查了该公司的经营历史、财务状况等,发现王某起初签订合同确实是基于正常的商业合作目的,只是后来由于市场大环境变化、突发的重大债务危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经营陷入绝境,无力履行合同,其隐瞒真实情况更多是想争取时间解决问题,并非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预付款的主观故意。律师收集了相关的行业市场分析报告、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与上下游企业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同时积极与受害方进行沟通协调,促成王某及其公司与部分合作方达成和解协议,退还了部分款项,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书。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时,充分考量了律师提供的证据以及双方和解的情况,认定王某的行为虽构成合同诈骗罪,但情节相对较轻,综合各种因素后,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王某在缓刑期间努力经营公司,逐步偿还剩余债务。
案情简介: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在与多家合作企业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后,收取了对方支付的预付款项共计 500 余万元,但因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资金链断裂,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向合作方交付货物,且在合作方多次催促下,王某隐瞒公司真实经营状况,编造各种理由拖延交货时间。合作方感觉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被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并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辩护过程:
王某的辩护律师深入调查了该公司的经营历史、财务状况等,发现王某起初签订合同确实是基于正常的商业合作目的,只是后来由于市场大环境变化、突发的重大债务危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经营陷入绝境,无力履行合同,其隐瞒真实情况更多是想争取时间解决问题,并非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预付款的主观故意。律师收集了相关的行业市场分析报告、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与上下游企业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同时积极与受害方进行沟通协调,促成王某及其公司与部分合作方达成和解协议,退还了部分款项,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书。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时,充分考量了律师提供的证据以及双方和解的情况,认定王某的行为虽构成合同诈骗罪,但情节相对较轻,综合各种因素后,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王某在缓刑期间努力经营公司,逐步偿还剩余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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