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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

金山律师-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侵犯业主

金山律师 发表时间:2025-06-05 11:56:32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共有权以及可能影响业主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小区规划涉及业主对小区公共设施、绿化等共有部分的权益,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属于侵权行为。
案例:某小区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宣传小区内将建设大型花园和健身设施。但交房后,业主发现开发商擅自将规划的花园和健身设施区域改为停车场,且未告知业主。业主们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要求开发商恢复原规划。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未经过业主同意,侵犯了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的权益。同时,开发商在销售时的宣传构成要约,擅自改变规划属于违约行为。此外,改变规划可能影响小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侵犯了业主的居住权益。
律师建议:业主在购房时,要仔细查看小区规划资料,保留开发商的宣传资料。若发现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要求开发商恢复原规划或给予合理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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