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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哪些情况能提起刑事自诉

金山律师 发表时间:2024-10-17 15:06:50

以下是一些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情况:
一、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侮辱行为
表现形式包括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如使用下流、肮脏的言语辱骂他人,或者通过网络等公开渠道发布侮辱性言论、图片、视频等。
例如,甲在公开场合对乙进行恶意辱骂,使用极其难听的语言攻击乙的人格和名誉,乙可以考虑提起刑事自诉。
诽谤行为
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散布的方式可以是口头传播、书面张贴、网络发布等。
例如,丙编造关于丁的虚假丑闻,并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给丁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丁可提起刑事自诉。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暴力干涉行为
通常表现为使用暴力手段,如殴打、捆绑、禁闭、抢夺等,阻止他人结婚或离婚。
例如,父母以暴力方式阻止子女与自己不喜欢的对象结婚,子女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干涉婚姻自由的后果
如果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没有致使被害人死亡,一般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范畴。但如果导致被害人死亡,则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例如,戊的家人因反对戊的婚姻,对戊进行长期的暴力干涉,虽未造成戊死亡,但给戊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戊有权提起刑事自诉。
三、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虐待行为
包括身体上的虐待,如殴打、冻饿、强迫过度劳动等;精神上的虐待,如辱骂、恐吓、侮辱等。虐待行为通常具有持续性和经常性。
例如,家庭成员之间,一方长期对另一方进行打骂、不给饭吃等虐待行为,受害方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虐待的后果
若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则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如果未达到重伤、死亡的程度,被害人可以自行提起刑事自诉。
例如,己长期遭受家人虐待,但未造成重伤或死亡后果,己可提起刑事自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侵占案
侵占行为
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例如,庚将代为保管的辛的贵重物品据为己有,在辛要求归还时,庚拒绝退还,辛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数额较大的认定
不同地区对于 “数额较大” 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才构成犯罪,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例如,在某些地区,侵占财物价值达到一万元以上可能被认定为 “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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